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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江苏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精选习题(17)
    时间:2016-10-13 15:43 来源:江苏农商行招聘网 作者:songqing 点击:
      2017年中国交通银行校园招聘考试已启动,网申报名时间:管培生、储备生职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24时,其他职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24时。机考时间:11月13日,笔试内容:行测(EPI)、综合能力测试、英语,近两年考试范围及考察内容基本相同,题量均为192题,限时140分钟,具体交通银行校园招聘真题、题型、题量分布、分值等可参考2017年银行招聘考试指定教材复习。
      2017交通银行校园招聘考试群: 257544849
      >>>:2017年中国交通银行校园招聘考试备考专题
    2017年中国交通银行校园招聘考试:法律精选习题(17)
      1.甲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由乙提供保证,由丙以其一处房产作抵押,但没有约定实现担保的先后顺序。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银行(       )。
      A.可以请求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B.可以就丙的房产实现抵押权,也可以请求乙承担保证责任
      C.应当先请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不足部分再就丙的房产实现抵押权
      D.应当先就丙的房产实现抵押权,不足部分再请求乙承担保证责任
      2.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清偿
      B.因赌博而获得的财物
      C.某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
      D.售货员多找了零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当得利的认定条件。熟知不当得利原理后,在具体如何认定时,还要结合法律规定。如《民法通则意见》第171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依此规定可以排除A项。我国一向禁止赌博,因赌博而获得的财物就是非法所得,非法所得上缴归国家。故B项无法作为不当得利返还。C项某公司清偿未到期的债务,得利人并非是没有法律依据,而是根据提前履行的合同而已,故也应当排除。D项售货员多找了零钱是典型的缺乏法律根据获得的利益,使他人受损的,得利人应当返还多找的零钱。故该项属于典型不当得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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