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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农商行重点法律知识(11)
    时间:2015-06-22 17:34 来源:江苏农商行招聘网 作者:admin 点击:
    251、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252、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253、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254、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55、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56、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不久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257、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免责。(唯一免责事由)
    258、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除非施工人能证明其已仅法定警示义务,主观上无过错,否则应认定其有过错。
    259、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便推定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260、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为无过错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证明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可以免责。
    261、有财产的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门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不足部分,单位不予赔偿)。
    262、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其民事行为能力可适用定居国法律。
    263、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264、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双方国籍相同或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
    26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66、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当地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267、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268、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按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69、有关组织依法指定监护人后,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在接到通知次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人关系处理。
    270、监护人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应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271、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的限制。
    272、民法通则中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
    273、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7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275、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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