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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时间:2016-12-30 15:50 来源:江苏农商行招聘网 作者:songqing 点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辅导员队伍,深化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南京工业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依托人才发展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和研究生辅导员共14名,其中男辅导员8名(含男生宿舍管理),女辅导员6名(含女生宿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为人正派、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应届生须在2017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研究生或本科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在文化、体育、艺术等方面具有特长者优先;
      6、具有海外教育背景者优先;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hr@njtech.edu.cn(邮件主题和报名表WORD文件名均须设置为:姓名+年龄+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只需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见附表1),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其他材料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结束后,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名单于2017年1月11日前在学校人才资源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 倍,将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相应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男女考生笔试成绩分别排序,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并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
      (3)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五项)。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才发展孵化基地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58139291 联系人:丁老师、崔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覃老师
    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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